为什么年轻民警拼命逃离派出所?
由于人们对110的熟悉日益提高,加上前些年我们对于110接警业务的不规范宣传和过大的不切实际的承诺,什么“有困难找警察”等等口号铺天盖地,使得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量越来越大。
这还是不可怕的,可怕的是原本是政府其他部门的工作范畴,由于报警人的坚持报警,指挥中心不加过滤,统统派警给派出所,使得派出所民警左右为难,想解决问题又不是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,不解决报警人不满意。
特别是关于经济纠纷,消费纠纷,医疗纠纷的警情越来越多,原本可以诉助法院,但由于报警人不愿意走法院诉讼,认为麻烦,就坚持让民警解决。
但民警哪有如此大的权利啊?目的达不到,有的人就指责民警:“你们不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吗?”“你们不是有困难让我们找警察吗?”“你们可是花我们纳税人的钱!”
所有矛盾的焦点一下子集中在派出所民警身上,所有的抱怨不满意气愤一起指向派出所民警,派出所民警毫无疑问的成为“前沿阵地”,说白了就是那堵“缓冲墙”。
因此,派出所民警被袭击的可能性极大,轻微被辱骂推搡,重则被打,或打成轻微伤,或打成重伤,或被袭击致死的有之。
高工作量,高压力,高风险成为派出所民警的“三高标配”。
所以,年轻民警不愿意呆在派出所也是人的本能,毕竟换做谁都会有“趋利避害”,这也不是一句简单的人的思想觉悟就说清楚的。
派出所出警民警如此,办案民警也好不到哪去。出警民警是那堵挡风的墙的话,办案民警就是“解决疑难杂症的‘医生’”。
而医生有解决不了的病症,作为一名办案民警他们当然也不是神仙,面对没有证据的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的案子,即使他们使出浑身解数,使尽洪荒之力,到最后可能双方都不满意。
“疑案从无”说起来简单,但一旦成为“疑案”,对于办案民警来说是最大的打击,对于案件双方当事人更是不愿意看到的。所以当办案民警听到“没有证据”,“证据不足”,他们受到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。可以肯定的说,没有一个警察愿意遇到存疑的案件,一旦遇到会有很大的挫败感,试想,谁不愿意自己办的案件是“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”?
付出就有回报,但办案民警真的不敢说这样的大话,有些案子付出了不一定有好的结果,这是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,也是最不愿意面对受害人的,因为再多的解释面对受害人都显得苍白无力!
有时,为了追求“真相”,办案民警日夜鏖战,“五加二”,“白加黑”岂止是一个“996”就能描述准确的,长期的加班,长期的心理压力,“过劳死”,“猝死”,让年轻民警对派出所唯恐避之不及,这也许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到派出所工作的原因之一吧?
另一个让派出所民警心理失衡的原因就是加班费的分配问题,都说要“倾斜派出所”,可是多年说的“倾斜”似乎成了“镜中花水中月”,“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了”,“倾斜”好像“只闻脚步不见人”。即便是有些确实“稍微倾斜”,你觉得与派出所民警的付出成正比吗?就那么几十元的倾斜你愿意去机关还是去派出所?呵呵,你懂得。
而四川公安厅的此项规定,似冬日里的暖阳,让一线民警不免燃起些许希望。
记得很多年前,有的地方就规定,不在派出所工作满五年的,不能担任派出所长,不在派出所干满五年的不能调离到机关部门,更不能提拔任用,有的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考核一个人任职提拔的硬杠杠,这些好的措施极大的鼓励了年轻民警到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,然而这么多年来,这些好的措施让大家都遗忘了,这不能不让人唏嘘遗憾。
归根结底,好的措施没有形成好的长久的制度保障,随意性太大,上级公安机关必须对于好的制度形成红头文件,无论哪任领导在位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,在提拔任用干部的时候,把在基层任职年限一条条公示出来,让大家监督,切不可将好的制度“随意性”了,更不能把“基层一线工作经历隐瞒起来”,从而挫伤了派出所一线民警的上进心。
用好的制度作为基层一线“拴心留人”的坚强后盾,还愁引不来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派出所民警?!
好的制度具有长久性,好的制度具有鼓舞性,好的制度具有引领性,而工作的提振靠的就是好的制度保障,否则就会一盘散沙!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